幸好各自手中都有“筹码”

来源:现代家庭 ·2018年11月24日 10:26

陆文斐

一房各表,求同存异

王先生今年56岁,是家中的老四,也是兄弟姊妹中唯一还在上班的,可是照顾88岁老母亲的重担,倒是落在了他一个人的身上。说到这个问题,大哥和两个姐姐也是一肚子火气,他们的感受是小弟仗着母亲的宠爱,离间他们和母亲的关系,如今他们就算是给母亲烧了饭,老人都可以在桌子上摆三天碰都不碰。

王家俨然分成了两派,大哥和两个姐姐为一派;小弟和母亲为一派。好好的一家人怎么会变成了“两岸问题”?问题就在于母亲住的那套房子,大哥和王先生对这套房子各有各的表述,可谓是“一房各表”……

事情还得从20多年前说起。

1993年,王家在上海龙华地区的老房动迁了,当时家里两个姐姐已经出嫁,大哥结婚在家,因为婆媳矛盾,已同父母分户。动迁的时候,小弟一家和父母为一户,大哥家为一户。

动迁拿到了5套房子,由老父亲统筹安排。奇怪的是,分好后的住房格局,王先生和大哥的理解不一样,说法就有些不一样了。

大哥说,这5套房子,两兄弟每人两套半,父母居住在兄弟俩一人一半的那套房子里颐养天年。

王先生则说,这5套房子是每人2套,剩下的一套是单独属于父母的。

这样的分歧到底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如今已经无从可考,但就是这看起来并不是“致命”的分歧,演化到现在,成了大麻烦。

几年之后,王家所在的动迁小区又出了个政策,动迁居民可以买平价房,售完为止。于是大哥和王先生一人出一半钱,又买了一套房子。这多出来的一套怎么算呢?大家达成了部分一致:既然整个动迁,家里总共算下来得了6套房子,那就两兄弟各3套房。这是兄弟俩达成一致的地方。关于父母的部分,他们仍然有分歧,王先生说,他当年和大哥是有口头协议的——父亲的房产份额算在自己的三套房子里,而母亲的房产份额算在大哥的三套房子里。大哥不这么认为,他觉得父母的份额已经全部都赠予给兄弟俩了,所以不存在父母的房产份额还要各自算在两个儿子的房子里这件事情。

大哥这么说,并不代表他不管二老,在他所得的三套房子中,他拿出了一套给父母居住,这一住也是二十多多年。

出了下策再出下下策

可以说王家的日子也是在这么求同存异中度过了二十多年,矛盾是什么时候产生的呢?这其实是和王先生自己的生活抉择有关。

2000年,王先生离婚了,他手头的三套房子照理说都该被算成夫妻共同财产,是要进行分割的,王先生当然是不情愿的。在离婚前,王先生也是算到了这一步,于是想了个妙招,将三套房子的产证上都加上了父亲的名字。这样一来,前妻就不可能平均分割这三套房产了。最终,王先生如愿以偿,前妻分走了一套房子,王先生保住了其余的两套。

王先生离婚减少了损失,父亲的名字加在了王先生房子的产证之上,虽然有点微妙,但是王先生还是觉得,家里都是有约定的,自己也是履行了一直以来对父亲的一个承诺。

但是事情往后的发展,不是王先生所能掌控的了。

离婚没几年,王先生权衡了经济因素的利弊,将剩余的两套房子中的一套卖掉了,这当然是得到父亲认可的。所以此后王先生只剩下了一套房子。

2005年,父亲过世了。不料,这竟然成了王家兄弟姊妹决裂的分水岭。缘由是,在王家动迁之后的大多数时日里,父母亲的生活确实主要是由小儿子王先生在照料,自然王先生和父母的感情交往比哥哥姐姐多,对父母的财产,王先生掌握得比较清楚。

父亲的后事办完,要讨论父亲身前的财产时,大哥和两个姐姐同王先生之间,产生了矛盾,并且公开化了。大哥和两个姐姐认为王先生独包独揽、账目不清,想私吞老父亲的财产,必须把账目摊开。王先生则认为,母亲还在世,大家不必急于分割父亲的遗产,因此不想和哥哥姐姐们多谈这个问题。

这种根本性的分歧,导致了老父亲尸骨未寒,王家就鸡犬不宁。大约也正是这些纷争的爆发,王先生突然发现,他唯一的一套房子的房产证上还有父亲的名字,真是一个莫大的隐患。离婚时为了不让前妻评分房产,特意加上了父亲作为产权人,才少损失,如今这一套房还有父亲的名字,那就是一半的房产要属于父亲的遗产。王先生要消除隐患,王先生向哥哥姐姐提出,希望将父亲的名字从他的房产证上去掉。

本来,这确实不是一桩难事情,因为王先生剩下的这一套房子,哥哥姐姐们始终还是认可,这就是属于王先生的,这是很早就有的共识,他们起初也是无意在这件事情上同弟弟做文章。但坏就坏在,双方还是剑拔弩张的情形下,老父亲的其他财产,王先生还并未交代清楚,大家心里都憋着一口气呢,这个时候王先生再去谈去掉老父亲产权名字的事情,有些自找没趣了。

哥哥姐姐们没说不答应,但是也不配合。碰了点软钉子之后的王先生,越加觉得父亲的产权人份额后患无穷。于是,王先生选择了一个最糟糕的方式来处理这个问题——他同哥哥姐姐们打起了官司。希望法院能将老父亲的产权名字从他的房子里“判出去”。

法院接到这样的官司,大概也会啼笑皆非,虽然王家曾经内部有过共识,但在客观上,却没有什么有效证据来证明王家父亲的产权实际上是小儿子王先生的。父亲的产权人份额,就是遗产,遗产就是法定继承人继承。

这么一搞,事情彻底僵掉,因为王先生必然是输了官司。法院判决王先生要支付给三个哥哥姐姐每人10万元,以作为他们继承到父亲的产权份额。而三个哥哥姐姐此时的心态也起了变化,这是弟弟送上门来的钱,干嘛不要。

王先生这下真是“周郎妙计安天下,赔了夫人又折兵”了,眼见着自己唯一的房子都要遭到分割,他又做了比第一个下策更下策的决定。

王先生怂恿母亲和大哥也打了一场官司,也就是二十多年前“一房各表”的官司。王先生认为,当初动迁结束之后,他们家庭内部是达成一致的,父亲的房产份额在王先生这里,母亲的房产份额在大哥那里。既然父亲确实成为了小儿子王先生房子的产证人,相对应的,母亲的名字也应该出现在大哥房子的产证之上,但大哥并没有这样做。

母亲如今住的那套房子,是二十多年前动迁后大哥拿出来。王先生以母亲的名义同大哥打起了一场确权的官司,是要将母亲的名字也写入到这套属于大哥的房子的产证之上。真是像飞蛾扑火一样,王先生的母亲也是毫无疑问地输掉了官司。官司的原告是母亲,但哥哥姐姐们也知道,这背后真正的“坏事人”其实是弟弟。

王先生不仅连输两场官司,也等于紧紧关上了兄弟姊妹之间对话的大门。王先生和大哥是住在同一个小区的,两人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一年多以来的剑拔弩张,导致了现在接二连三的擦枪走火。兄弟俩不知道在小区里打了多少架,辖区派出所的出警记录上,王家可是上了排行榜了。

更较劲的是王先生的母亲,她心疼小儿子,觉得小儿子吃亏,所以老太太把矛头指向的是大儿子,九十多岁年纪了,每天搬个小板凳坐在门口骂街,主要是骂她的大儿子一家。

不能说的隐秘,点爆一家人

被母亲这样天天当众开骂,大哥心里五味杂陈,而伴随着王家的硝烟弥漫,这个家庭里许许多多不能说的秘密被摊上了台面。

大哥认为,母亲这么宠着护着小弟,里面讲究大了。

原来,大哥早年有疾,没有生育能力生育,夫妇俩领养了一个女儿。大哥知道,母亲是农村老太太,宗族观念太强,没有亲孙子,只有领来的孙女,母亲是看不起自己一家的。关系闹僵之后,母亲更是在小区里骂孙女是野种。大哥就差要和母亲断绝关系了。

当然大哥觉得母亲这么护着弟弟更是有一个惊天的秘密,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通过血型的比对,他发现小弟很有可能不是父亲亲生的,通俗点说,这个小弟,很大可能不是母亲和父亲共同的亲生孩子,是母亲的私生子。

这两件不太好放在台面上来说的事情,随着王家矛盾的激化竟变成了互相攻击的武器,让这个家庭更是陷入了万劫不复的境地。

如此吃相难堪的一家人,还有药可救吗?

哥哥姐姐们不同意将父亲的产权从弟弟的房子里去掉,弟弟卡着父亲的遗产拒不分割,大家谁也捞不到个好。

在上海电视台星尚频道甲方乙方节目的调停之下,双方终于坐下来进行了破冰之旅般的和谈。

在调解中,老父亲的遗产渐渐浮出水面。谁也不曾想到,老父亲本是一个大字不识的农民,临去世却也攒下了五十多万元的积蓄。王先生愿意把账交出来,由兄弟姐妹共同继承,但前提是,自己房产证上父亲的名字也随之去掉,哥哥姐姐们要完全配合

经过几轮的协商,兄弟姐妹四人终于达成协议,在协议上签字画押,争议约莫是可以画上句号了。幸好各自手中都有讨价还价的筹码,如果一方没有筹码,能谈得笼吗?这既是喜剧,却又凄凉。

还有兄弟姐妹间的人伦之情呢?这一辈子恐怕难以修复了。账面上的争议,总是有白纸黑字可以分辨,但情感上的偏见永远就会像是一团迷雾。如今再往积极的方向去想,王家这兄弟俩往后不要再拌嘴、不要再动手,已是比较让人乐见的结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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