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吃鸡

来源:幸福家庭 ·2018年07月30日 08:00

滨海时报编辑部

上世纪30年代在上海,鲁迅平日的饮食比较简单。一碗素炒豌豆苗、一碗笋炒咸菜、一碗黄花鱼,这是他家餐桌上的老三样。其实,按照鲁迅的收入,每天吃得丰盛一点并不是问题,但他还是主张节俭,鸡呀鸭呀之类,仅仅是家里来了客人或逢年过节才能吃上。据那时常去周府做客的萧红回忆:“有客人留下来吃饭,总是要热情款待,鱼,肉……都是用大碗装着,起码四五碗,多则七八碗。有一次,吃到半道,鲁迅先生回身去拿来校样给大家分着。客人接到手里一看,这怎么可以?鲁迅先生说,‘擦一擦,拿着鸡吃,手是腻的。”

鲁迅还对日本友人说过:“中国尊重旧历也尊重新历,不知如何是好,我对两者都相应不理。但既说是新年,炖只鸡吃吃,是个好主意罢。”

清末民初,吃上一顿鸡,对寻常人家而言也是奢侈一回了。亲朋好友交往,赠送一两只鸡,在当时可是拿得出手的礼物。周作人回忆童年生活时,提及每逢年末举行祝福之类的活动,小孩子起先是凑热闹,后来熬到深夜,就是为了可以享受一碗作为奖励的鸡汤面。

浙江人原本就擅长以鸡鸭为食材的烹饪,以绍兴风俗为例,红白喜事办酒席照例要上“十碗头”,其中绝对少不了鸡,通常是白鸡或扣鸡。比如扣鸡,其做法是,鸡肉洗净,入滚水中氽烫一下,取出待凉后剁块,皮朝下排列于碗内,酱油、料酒、白糖等料调匀,浇鸡块上,入笼蒸半个多小时。再将蒸出来的汤汁倒于锅内烧开,以太白粉水勾芡,淋在倒扣于盘中的鸡肉之上,即成。

周海婴曾说起他祖父的一件事:“绍兴上层人喜欢以白斩鸡下酒,且以胸脯肉为上乘。某次宴席上的冷盆里鸡脯肉不多,也许别人手快夹走了,祖父一怒之下竞把台面掀掉,不欢而散。”这事确因周伯宜酒后失态,但也表明了一块鸡肉在人们生活中的分量。

鲁迅少年时即家道中落,坠入困顿,每年农历腊月二十四日送灶,大户人家要用黄羊等物,而他们家的供品仅一只鸡和一盘胶牙糖,至于香烛之类还须典当衣服来置办,更不要说拿黄羊来供奉了。1901年2月11日那晚就是这样,鲁迅于是心生感慨,写下一首《庚子送灶即事》:“只鸡胶牙糖,典衣供瓣香。家中无长物,岂独少黄羊!”

1912年5月,鲁迅北上进京,在京城总共生活了14年,其中前七年单身寄居绍兴会馆,一天三顿经常是简单对付过去,但偶尔也自己动手,甚至大吃一顿。如1912年12月21日,“晚烹两鸡并面食之,以为晚食。”照字面上看,一个人吃两只鸡,还有面,實在令人惊讶。

鲁迅写过一组短诗《教授杂咏》,其中之一是讽刺当时的香艳小说作家章衣萍的:“世界有文学,少女多丰臀。鸡汤代猪肉,北新遂掩门。”章衣萍向北新书局支取大量稿费时还说:“钱多了可以不吃猪肉,大喝鸡汤。”鲁迅的意思是,像章衣萍这样无聊的文人居然被北新书局所热捧,让他拿大量的稿费去挥霍,那北新当然要倒闭了。

1927年秋,鲁迅偕许广平定居上海。母亲远在北京,心里牵挂着长子一家,到了天冷的季节,便常寄来一些鸡鸭火腿之类。1936年1月8日,鲁迅收到母亲寄来的一箱食物,随即回信告知:“酱鸡及卤瓜等一大箱,今日收到,当分一份出来,明日送与老三去。”

故乡的风味,鲁迅格外珍视却又愿意与人分享。每有越鸡绍酒,鲁迅常会邀来亲朋小聚,或分赠近邻好友。如1930年3月15日晚,“因有绍酒越鸡,遂邀广湘、侍桁、雪峰、柔石夜饭。”8月23日晚,“晚在寓煮一鸡,招三弟饮啤酒。”12月27日,“煮火腿及鸡鹜各一,分赠邻友,并邀三弟来饮。”

在鲁迅病重卧床的最后日子里,医生嘱咐他一定要多吃一些鸡汤和牛奶。许广平精心照料,每次都是将鸡身上最好的部分拣出来端上楼去,希望鲁迅能多吃一块鸡肉,多喝一口鸡汤。

鲁迅可算是很懂得吃的,对于燕窝鱼翅的营养和味道,有其独特见解。他认为:“说到食的珍品,是‘燕窝鱼翅,其实这两种本身并无味,全靠配料,如鸡汤,笋,冰糖……”由此可见,鸡汤的滋味在鲁迅心目中是十分鲜美的。

所以他才说,新年炖只鸡吃吃,是个好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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